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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环境执法人员的宣教作用

时间:2014-07-11 12:54来源: 中国环境报作者: 邓有平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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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专业的环境宣教工作人员,环境执法人员经常深入基层从事环境执法活动,直面污染者和被污染者。笔者认为,每一次污染纠纷的调解、每一个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无疑都是一次对公众进行环保宣传教育的好机会。环境执法人员进行环境宣传教育将更直接、更深入、更易收到效果。因此,发挥好环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宣教作用,不容小视。

  那么,如何发挥好宣教作用?

  首先,环境执法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水平,愿做宣传人。环境执法人员要树立干一行、爱一行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自觉为环保事业牺牲、奉献,真正做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和宣传者,不能单纯为了执法而执法,要通过执法和宣传两种不同的手段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环保法律、法规。利用下基层走访、调研和执法等有利时机,见缝插针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环保法律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环保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其次,环境执法人员要熟悉环保法律、法规,能做明白人。环境执法人员只有对法律条款清楚、明了,才能为宣传提供保障。宣传时,要注重区分宣传对象,掌握宣传技巧,科学宣传;要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宣传。面对投诉者,要本着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公心,端正态度,讲清环保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使广大人民群众学会运用手中环保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环保合法权益。面对污染者,要证据确凿,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指出违法事实,违反的法律条款,让其知晓排污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性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三,环境执法人员要刚正不阿,敢于硬碰硬。在环境执法和宣教过程中,环境执法人员经常会碰到既不懂法、又蛮横不讲理的企业主,如何让其心服口服,接受处罚?除依法行政外,还需执法人员坚持原则,保持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态度。义正辞严的态度,能够表明执法者的威严,体现法律、法规的神圣不可侵犯,展示环境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良好新形象。

  作者单位: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环境保护局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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