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秉承 服务产业、服务行业、服务企业,坚持正能量宣传,杜绝一切非法网络公关行为!
河北频道
所有栏目
您的位置:主页 > 河北频道 > 环保时评 >

省会空气质量首获五连优

时间:2015-09-10 23:30来源: 燕赵都市报作者:linguobin点击: 次

字号:TT
    本报记者李春炜
    王永晨
    “这些天,石家庄的空气干净得跟我去三亚湛江旅游时比一点也不差!”昨日,在人民广场散步的张大爷高兴地说。自8月21日以来,省会连续半个多月都是达标天,其中8月31日至9月4日喜收五连优,这对于曾经经受过重重雾霾困扰的石家庄来说还是头一遭。
8月下旬空气大幅好转
    来自石家庄市环保局的数据显示,8月份省会的综合指数同比下降明显,其中PM10浓度为113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SO2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NO2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CO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臭氧浓度为155微克/立方米,综合指数5.57。同比去年,PM10浓度下降8.9%,PM2.5浓度下降12.5%,SO2浓度下降53.6%,NO2浓度下降9.4%,CO浓度下降33.3%,臭氧浓度下降3.1%;综合指数下降14.0%。达标天数与7月份基本持平,但比去年同期有所好转。其中,一级天3天,二级15天,三级10天,四级3天,没有重污染天气出现,与7月份的18个达标天相同,但四级天多了两个。与去年同期相比,一级增加1天,二级增加1天,三级减少2天,优良率净增了6.5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8月上中旬的空气质量表现一般,空气的大幅好转起始于21日,至当月底连续收获了11个达标天,而且AQI指数均在80以下,呈现出一个较好的水准。
目前达标天数已超去年总和
    尤为可喜的是,今年以来,不仅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大幅下降,综合指数也降了四分之一以上。截至9月6日,省会收获了121个达标天,已经超过去年全年114天的水平。
    截至9月6日的统计,省会PM10浓度为142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为84微克/立方米;SO2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NO2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CO浓度为3.6毫克/立方米;O3浓度为151微克/立方米,综合指数8.12。同比去年,PM10浓度下降31.4%,PM2.5浓度下降 32.3%,SO2浓度下降29.2%,NO2浓度下降17.3%,CO浓度下降12.2%,臭氧浓度下降12.7%;综合指数下降26.0%。以达标天数来比较,截至9月6日,省会共收获一级20天,二级101天,三级75天,四级28天,五级21天,六级4天,优良率48.6%,重污染比率10.0%;同比去年,一级增加13天,二级增加36天,三级增加2天,四级减少5天,五级减少20天,六级减少26天,优良率增加19.7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减少18.5百分点。
更多好天唯有更多减排
    数字是枯燥的,但感受是现实的。8月31日至9月4日,省会空气不仅首次收获五连优,AQI指数日均值还不断打破最低记录,其中9月1日至3日连续保持在二十几的水平,让不少人切实找到了好天的感觉。5日的指数稍微升高到54,随后的6日又降到了38的一级优。
    “想不到石家庄的空气也可以这么好”,不少人在感慨的同时也想知道,好天的出现是偶然还是必然,如何才能让更多这样的好天出现。
    省会一位环保人员分析认为,这些天的持续好天有一定的偶然性,比如临时性的强力减排措施和连续多日的风调雨顺,但更应看到,这是植根于这两年省会卓有成效的减排基础之上,否则就不会有屡创新低的空气指数和越来越持续的蓝天。这样的好天也让我们看到,省会空气质量的彻底扭转是有希望的,关键就在于省会和周边地区的减排力度。从今年的形势来看,一季度之后省会的空气质量出现了明显好转,开始摆脱重污染的困扰,并且达标天持续性地占了上风。如果在新的供暖季之前各燃煤电厂的超低排放改造都能如期完工的话,对于今冬的空气质量还是可以稍微乐观一点的。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李庆瑞前不久在省会召开的石家庄治霾研讨交流会上曾表示,省会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显着的成效,经验弥足珍贵。但石家庄目前治理大气污染的任务还很艰巨。虽然近几年在压煤方面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但每年仍然还有数千万吨燃煤,再加上20多座电厂,排放比较集中。“治理雾霾不是一蹴而就的,反复性很大,稍一松懈就会卷土重来。”他说。
    对于省会面临的现状,李庆瑞建议,要强化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法治保障,“环境保护应该由以前单纯地使用行政手段,逐步转变为以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责任编辑:linguobin)
  •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中华环境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

    腾讯微博中华环境腾讯微博
  • 公众微信账号

    公众微信账号公众微信账号
标签:
分享到:

中华环境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原创或中华环境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华环境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授权转载,需注明“来源:中华环境网”。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华环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acef_jlg@163.com

文章排行榜

  • 24小时点击
  • 每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