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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3-24 10:12来源: 廊坊日报作者:点击: 次
本报讯(记者 杨雅淇 实习生杨杰)3月20日,记者从全市环保专项工作调度会获悉,目前,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正在全面推进,主要工作要求是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七个方面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各级政府环境监管情况。重点检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以及各级网格对辖区内所有排污单位、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各类工业园区的日常环境监管情况,健全完善组织、监管、监督、保障、奖惩、企业自律“六大体系”。
所有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状况。重点检查各类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及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情况,按要求完善“一厂一档”环境管理制度。
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对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责令限期整改。
各类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各类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验收情况,以及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厂、给排水管网、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
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重点排查以实行“封闭式管理”或者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
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及地方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情况。重点检查群众举报投诉的重点环境案件的查处整改情况,对区域性、敏感性环境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整治,重点检查“渗坑”污染,对发现“渗坑”未列入备案名单的,启动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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