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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4-10 14:57来源: 燕赵都市网作者:点击: 次
八项政策鼓励绿化荒山
4月3日,记者从张家口市召开的鼓励荒山绿化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3月24日起,《张家口市鼓励荒山绿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推出了六项林业优惠政策、两项土地使用优惠政策,是张家口市出台的最集中、力度最大的一次造林绿化优惠政策,旨在通过制定鼓励宜林荒山绿化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荒山绿化。
近年来,张家口市每年以100万亩左右的速度推进造林绿化,但由于造林绿化投入水平低,以及常年干旱少雨、立地条件差等原因,目前仍有近800万亩宜林荒山没有治理。为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申办冬奥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快荒山绿化速度,提升绿化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引导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荒山绿化,在全社会营造爱绿、护绿、管绿的良好社会氛围,张家口市出台了该《办法》。
《办法》中推出了两项土地使用优惠政策:一是各类社会绿化建设主体完成预定绿化目标后,5%的土地面积可用于林业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各类社会绿化建设主体可依法按程序在绿化达标的林地内,使用5%的土地面积用于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等经营性开发建设。六项林业优惠政策分别包括:林地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流转;列入造林规划的,享受国家、省、市工程造林补助;符合条件的,享受公益林补助;规模化发展林下经济,给予政策性资金扶持;林果企业贷款,可申请享受林业贴息政策;优先享受林业主管部门技术咨询、指导。(王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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