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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3-28 09:24来源: 华声在线作者:点击: 次
3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河北省深州市,见到了举报企业污染的当地数位村民。据村民们介绍,这些企业位于深州市唐奉镇北大疃村的北面,西、北、东三面紧邻安平县,当地号称“两不管地带”。在这里自西向东分布着10余家金属丝网厂,有的手续齐全,西侧的几家没有任何手续,属非法生产。但无论是否手续齐全,这些企业都在不同程度的污染环境。首先,市里为了减少污染,要求这些企业使用燃气,但这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基本都在烧煤,导致附近经常烟尘笼罩、乌烟瘴气。其次,这些厂子使用的工艺有热镀或冷镀、浸塑,浸塑导致附近气味刺鼻,而电镀必然产生废水。这些小厂没有无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含酸废水直接排放到西北角的大坑,久而久之形成了水面巨大、颜色吓人的渗坑。深州市环保局和唐奉镇政府竟然对上述情况视而不见,对百姓的反映置之不理,甚至充当违法企业的保护伞,只是这些企业有恃无恐,违法排污。
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发现,村民举报的这些丝网企业正在生产,有的冒着白色蒸汽,西侧的一家正在冒着黄烟。记者沿着凹凸不平的道路自西向东驱车前行,看到“兆鑫”、“宏利”等四五家公司,而西侧的三四家居然看不到厂名。这些企业均以围墙封闭,南北纵深很长,几家厂子院内堆放着不同数量的煤炭,西侧第二家正在排放黄烟。刚刚经过厂区,就到了安平县的徐疃村,驶上231省道后——就在省道南侧大约仅仅20米,一个巨大的污水渗坑赫然在目!记者碾转来到渗坑的西南角,发现这里位置偏僻,渗坑西侧是一个坟场,南侧是一家企业围墙,墙外遍布各种垃圾。放眼望去,渗坑水面面积约有七八亩,污水呈乳白色(部分水域呈米黄色);渗坑向东南角延伸,水面则呈绿色。记者试图取些水样、以及寻找附近是否有排污口,因水面附近都是污泥、淹没鞋面,未能成功。随后,记者徒步来到渗坑东侧,发现这里的污水呈现绿色,而且污水很深,水坑周围荆棘丛生,更难发现排污口。
当记者对渗坑拍照时,三位年约六旬的男性老者过来观看,并问记者是干什么的。记者亮明身份,问他们“这些污水是哪来的”?村民们说:“这些污水有的是深州丝网厂排的,也有安平(县)排的”。记者又问:“为什么看不见排水口呢”?一村民答:“那还能让你看见呀?都在地下埋着哩”。“这个渗坑的水有毒吗?”“怎么没有?有!”,村民们指着眼前被铲车推倒、已经枯死的一片桃树说:“不用说别的,就说这些树,这两年根本不结果子了,而且不断死掉,都是因为地下水污染而毒死的,所以干脆把它们铲掉了”。他们还说,这个大坑已经存在四、五年了,可能因为地处深州、安平交界,根本没人管。
如此怵目惊心的大面积污水到底来自何方?污染环境的巨大渗坑应该归哪里监管?存在长达四、五年之久,当地政府为什么不予重视并尽快处理?当晚6:30开始,记者先后拨打深州市环保局、安平县环保局电 话,深州市电 话一直无人接听;安平县环保局值班人员听完记者反映的情况后,表示尽快通知管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大约晚上7:00,安平县环保局一位王队长和两位同事来到现场,与记者取得了联系。王队长看过记者的证件后,就记者提出的有关渗坑的问题进行了解答。王队长解释说,这个渗坑大部分在安平县境内,一部分在深州境内。但污水却不是我县企业排放的,在渗坑附近没有一家排水企业。尽管这样,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局已经按照上级要求正在铺设管道,准备将这些污水输送到污水处理管网,预计在半月之内就能解决。
3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7,记者拨通了深州市环保局举报热 线。当记者反映了渗坑情况、请求环保局协助配合记者采访时,该接听电 话的男士说“今天是星期六,监察大队都不上班”。在记者一再坚持下,该男士说“我向值班局长汇报一下,看局长怎么说”。等到上午10:05,一位自称是环保局信访科姓卢的男士和另一位同事来到渗坑现场。在查验、拍照了记者的证件后,卢先生问记者反映什么问题。记者说,深州市群众举报北大疃村村北的几家丝网企业没有办理环保手续,违法生产、恣意排污,不仅污染大气,而且长期排放工业废水、形成了如此大的污水渗坑。根据这些举报,记者欲了解核实一些情况,了解这些企业是否具备环保手续、了解这些企业的生产工艺、了解这些企业是否排放生产废水,请求环保局执法人员协助配合记者进厂采访。卢先生听完后,避开记者拨打了多个电 话,然后返回对记者说:“我们是信访科的,只负责接待记者的采访。你提到的渗坑污水的问题,我刚才向局领导和镇政府领导问过了,我市的企业没有排放污水。那几家丝网厂都有环保手续,今天是星期六,手续拿不出来。”之后,记者再次请求配合前往进入丝网厂了解污水处理情况,卢先生说:“今天环境执法人员都不上班,你要进厂采访可以自己去”。
针对企业违法排放、存在深坑污染的问题,早在2013年4月,国家环保部会同其它部门曾经联合出台《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指出“对通过渗井、渗坑等恶意违法排污的企业,应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并处罚款。对于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河北省环保厅自2013年初,就开始全面排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去向,查处了存在渗坑污染隐患的38家企业。自2013年5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渗坑污染专项整治活动”;而且从2013年8月以后,对包庇纵容违法企业、隐瞒不报的,将依据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关于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实施问责的暂行规定》要求,将采取移送监察机关、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严肃查处。除此之外,今年1月,河北省衡水市纪委发出《关于受理全市工业企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违规违纪问题投诉举报的通告》,将公开受理全市治理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问题。《通告》指出,各县市区政府、市县两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整治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7类行为之一的,将进行追纪问责:对辖区内长期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的;对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证照不全的企业,应该停产而未责令停产的;对辖区内设备不合格、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应该停产而依然准予或默许开工生产的;对辖区内存在违法排放污染物问题的企业,应该追究责任而未予追究或追究不到位的;对群众举报的违法排污问题,不纠正查处或以罚代管,致使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得不到有效纠正的;隐瞒、包庇和纵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造成环境破坏、引发不良社会后果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的。
可见,从中央到地方,从环保部到衡水市,整治环境污染的法律法规连续出台,可谓三令五申。然而,深州市环保局为何对北大疃村的污染企业视而不见?为何对百姓的举报和呼声置之不理?为何在记者反映情况之后,不立即采取措施、追查渗坑污水来源?为何以“执法人员星期六休息”为由,拒绝到涉嫌排污企业现场执法?深州市环保局相关人员是否涉嫌违法违纪、应被追责?
原文转载于:http://www.voc.com.cn/article/201503/201503271430082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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