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7月12日电(记者齐雷杰)记者日前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一审共审结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720多件,其中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20余件,判处530余人。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曹洪涛表示,今年3月以来,河北省高院、定州法院、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相继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目前,全省法院已设立环境保护专门审判庭16个,专门合议庭38个,审判人员153人。
对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河北省坚持重拳打击、从严惩处,对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原则上不适用缓刑,并加大对罚金刑的适用力度,以摧毁其再犯的经济基础。日前,河北法院系统集中宣判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共36件,犯罪行为主要是非法从事电镀加工、制革加工过程中偷排有毒废水,非法排放、倾倒废酸、废油等危险废物等。
除了刑事案件,河北各地法院还审理一批涉环境资源民事和行政案件,共一审审结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和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00余件,审结土地、地矿、林业、草原、环保等行政案件300余件,有效保护了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同时也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编辑:吴光艳来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linguo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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