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核电是我国特有的概念,从安全的角度来看,基本属于伪命题。试问,沿海核电可以执行更加宽松的安全标准吗?显然不能。
针对王老师重点谈到的水资源问题,首先,沿海也好,内陆也罢,核电站选址原本就是一个非常严谨的论证过程,对水资源条件(当然也包括地质条件等其他一系列条件)有极为严格的论证。简言之,一个地方如果被选为核电厂址,则其必符合相关要求,否则就是项目可研做没做好的问题,而非核电技术可行性问题。
其次,诚如王老师所言,“我国人均淡水拥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近些年旱情范围和程度愈发加大。”核电对水资源的需求,并非是流域性的(面上的),而更多的是点上的,所以,好比我们并不能因为人均收入不高、存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认为中国没有富裕阶层一样,我们并不能因此而认为960万平方公里的中国,居然找不到几个、几十个水资源有保障的核电厂址。
事实上,全球范围内围绕核电的种种争议,是bad publicity(负面宣传)、邻避效应、糟糕的公众沟通、决策过程缺乏公信力、公共项目补偿机制和利益诉求机制缺失以及某种程度的民粹主义交织在一起的结果。单纯看任何一个利益相关方,政府、企业、公众,其逻辑都可以自洽,但大家各执一词,形成一个难以解开的结。
……
每次提及核电,都忍不住想起英文中的一个词汇,叫necessary devil,即所谓“必要的恶魔”。一如任何事物一样,核电也有其两面性。它给我们带来清洁电力的同时,也一并带来了一些待解的难题。但短短六十几年的历史和区区几次事故,尚不足以说服我对核电投反对票,而更愿意相信它是个“必要的恶魔”,并将彻底驯服它、驾驭它的希望,寄托在新一代的研究和实践摸索上。
(全文见财新网,本文为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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