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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1-06 15:41来源: 最高检网站作者:最高检网站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收到一份特殊的民事起诉书:检察机关以原告身份提起全省首例环保公益诉讼。
2014年2月,群众举报反映,在昆山郊区一厂房内有人偷偷从事电镀作业、排放废水,相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由于电镀流程中重金属元素含量极高,按照规定,该工艺必须经过环保部门审批,并对工业废水进行防污处理,达标后才可排放。但被举报人赵某为获取暴利,以冲洗方式将废水直接排放到外环境。
8月14日,该案被昆山市环境保护公益联合提起诉讼,昆山市检察院支持起诉,并请求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赵某赔偿环境污染处理费用70余万元。11月18日,昆山市检察院以原告身份提起公益诉讼。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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