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秉承 服务产业、服务行业、服务企业,坚持正能量宣传,杜绝一切非法网络公关行为!
综合新闻
所有栏目
您的位置:主页 > 综合新闻 > 焦点关注 >

深度跟踪“人居三” 多方探讨促发展

时间:2016-09-18 09:43来源: 中华环境网作者:ljz

字号:TT
     9月13日,在联合国大院,世界未来委员会(WFC)与联合国跨机构可持续城镇化工作组(UNTGCCE)、北京交通大学中国城市研究中心(BJTU)共同举办第四期“未来城市”季度主题沙龙,聚焦10月即将在厄瓜多尔首都基多市召开的第三届联合国住房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大会(“人居三”)。联合国人居署驻华代表张振山、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毛其智、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智慧城市发展联盟执行秘书长郑明媚、世界未来委员会气候变化与能源全球项目总监Stefan Schurig共同出席本次沙龙。
    作为联合国唯一聚焦城市和人居环境议题的全球峰会,联合国住房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大会每20年举办一次。1976年,第一届联合国住房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大会(“人居一”)在加拿大温哥华召开,标志着人类第一次意识到全球面临的城市和住房挑战,并由此促进了联合国人居机构的成立;1996年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召开的第二届联合国住房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大会(“人居二”),主题为“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和日益城市化进程中人类居住区的可持续发展”,聚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了《人居议程》;而今年10月召开的“人居三”将为今后20年世界城市的发展确立方向和目标。
    张振山代表首先从联合国层面深刻解读了“人居三”大会召开的深刻意义。2015年9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正式通过了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旨在从2015年到2030年间以综合的方式彻底解决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维度的发展问题,转向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并作出了历史性的承诺:要在世界每一个角落永远消除贫困。2015年9月召开的巴黎气侯变化大会上,国际社会又达成了可实施合作的具体承诺;而紧接着召开“人居三”大会的成果文件——{《新城市议程》实际上是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巴黎协定》从城市可持续发展层面的具体执行与实施的纲领性文件。 
    作为“人居三”大会唯一的成果文件,《新城市议程》较以往会议的成果文件将有更多“新”的体现。毛其智教授介绍说,其中最主要的一个“新”特点就是覆盖的范围更加广泛,其不仅包括世界上更多的国家,并且反映了不同地区人们不同的发展要求;此外,随着世界各国、各个城市的发展,该文件不仅关注于城市居民的温饱问题,且更加关注确保每个人拥有同样的发展机遇与发展条件,更加关注社会公平;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城市议程》中就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手段也同样与时俱进。郑明媚秘书长就这一点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过去的几十年间,中国处于绝对贫困的时期,国家通过“输血”来为贫困人口提供直接的物质帮助;而现在,国家更多通过精准扶贫来进行“造血”,通过为城市居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公共空间,促进他们的自我发展。
    那么,这些“新”的要求将如何落实?这是全球各界关注的焦点,也是本次沙龙又一个讨论的热点。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各个利益相关方都需要发挥各自的作用,并且落实跨部门的合作。毛教授指出,在中国,虽然中央政府可以促进人居环境建设,但是地方政府对于中央文件、中央指示的落实与推广同样至关重要,此外还需要非政府组织的客观评价与监督,这些利益相关方均不可或缺。Stefan Schurig先生从WFC的实际案例出发,强调如何多规合一、促进跨部门合作。他指出,WFC设立了一个专门委员会,聚集了中央部门及地方部门的政府官员,为他们展开合作与交流建立了平台。同时还要加强对民众的宣传力度,将阳春白雪的官方文件翻译成百姓喜闻乐见的通俗语言,让每个居民都能参与到成果文件的落实推广中,这也是推进联合国官方文件具体落实的重要步骤。
    更加可喜的是,WFC在中国积极推广的循环城市理念在目前的《新城市议程》中已有提及。循环城市要求转变旧有的线性发展模式(城市资源流动系统中各部分是孤立的),形成新的循环式代谢系统。通过模仿自然界的循环代谢系统,循环城市可以发掘那些通常被认为是废弃物的副产品的价值,将其作为区域内其他生产系统的资源投入。其愿景的核心在于建立和促进城市与其周边区域之间的共生关系,不断提高城市本身以及所依赖的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新城市议程》要求城市在发展过程中与自然和谐相处,减少破坏,与自然为友,进而促进城市的循环再生发展。
(责任编辑:ljz)
  •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中华环境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

    腾讯微博中华环境腾讯微博
  • 公众微信账号

    公众微信账号公众微信账号
标签:
分享到:

中华环境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原创或中华环境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华环境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授权转载,需注明“来源:中华环境网”。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华环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acef_jl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