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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权:人的最基本权益

时间:2014-03-18 15:11来源: 未知作者:费米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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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这个词进入公众视野,最早的大概要数消费者权益,这恐怕得拜那台着名的3.15晚会所赐。后来有关权益的词汇与话题越来越多:人权,知情权,隐私权,知识产权,受教育的权力,社会保障权利,等等。而最基本的、有关人类生存权力的环境权,却是最晚被大众意识到的。
农耕社会,除了自然灾害,就是偶发的生态破坏事件,重金属、毒大米、雾霾、噪声这类的词进入不了公众视野。一直到上世纪中后期,我们还认为不会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然而事实证明我们不仅未能幸免,而且还大有后来居上的势头。GDP搞上去的地方,收入明显增加的人群是最早意识到自己权益受损的一批人,就算你住别墅,就算你开豪车,但面对无孔不入的环境污染你也束手无策,和最底层的人群一样遭受损害;意识到这一点的人也是最先以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最早的环保志愿者,应该是最初的觉悟者,他们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动来争取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向公众宣示此种理念。当然,维权的道路充满了艰难险阻,GDP至上的误导,既得利益者的阻挠,大众一开始的不理解,至少短时间内见不到结果的惶惑,都显示了环保事业的曲折和艰辛。
权益是要自己争取的,投入也总是有回报的。当初屈指可数的志愿者发展成如今的联合会;写作文想要回蓝天的孩子关注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多;不顾环境问题盲目上项目,受到更多市民的质疑;现在环境权作为一项基本权益列入了环境法的修改草案中,党的十八大更是把建设生态文明列入了今后的发展任务中。然而这些只是维权道路上迈出的头两步,大面积长时间的雾霾、高能耗产业格局还远未得到扭转,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恢复难度之大,远远超出一般人的想象,这说明之后的道路依然是崎岖坎坷,依然任重道远。
如果环境权的入环境法,无疑给维权开个好头,做事情师出有名很重要,就像当年秋菊打官司,为自己的不公待遇讨要一个说法。环境权是每个人基本的生存权利,既是别人的,更是自己的;法治社会,文明社会,每个人为自己的生存讨要说法,到哪里都行得通。所以,大家都理直气壮评说环境,身体力行保护环境,切切实实维护自己的环境权,这个社会才会越来越好。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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