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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鞍子河的这几天

时间:2017-11-08 14:40来源: 未知作者:姜方实(自然名: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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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子河自然保护区得名于流经这里的一条河, 它就是鞍子河。这个夏天,我在鞍子河自然保护区参加了熊猫森林夏令营,目的是了解如何更好地爱护熊猫、爱护自然。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次夜观活动。晚上9 点到10 点半,在通往鞍子河自然保护区的马路上,我们用手电筒照射着马路旁的树丛、灌木丛和花草,我找到了两个有趣的生物:第一个是一只棕色带着黑色花纹,和我手掌心一样大的“巨型蜘蛛”,这只八条腿的蜘蛛身长大约一厘米,前腿是身子的一倍, 后腿和身子一样长,身体毛茸茸的,腿一节一节鼓起来。它给我带来了极度恐惧感。我观察到的第二个生物是一只大约十厘米长的竹节虫,它有六条几乎看不见的腿。它和发现敌人就装死的象鼻虫很相似,如果发现敌人就会装成一个小木棍。我以前以为, 到了夜晚动物都回家睡觉了,原来,也会有动物进行各种各样的活动。
    另外,一个关于开发度假酒店能对自然造成什么影响的讨论会让我深受启发。我们分成四个组, 每组派一位代表抽一张卡,代表自己的身份,分别是: 商业公司、村民、保护组织和政府。
    我们组代表的是商业公司,要在鞍子河自然保护区内开发一个度假村。我们的想法是要利用鞍子河自然保护区的资源赚钱。与此同时,我们会用太阳能发电,不会有大量垃圾堆在酒店旁边,每周会派车来把垃圾运到城市进行处理。
    可是保护组织不同意,他们不相信我们会按照说的去做。但保护组织不能完全阻拦我们,他们要经过村民和政府的同意,我们如果没经过政府或者村民的同意也是不能开发度假村的。政府一半支持保护组织,一半支持商业公司,村民也同样。最后的结果是谁也没法说服谁。看来,开发度假村也是很艰难的。不能过度使用森林资源,带来垃圾污染、空气污染。最重要的就是,要经过和这片土地资源有关系的人的同意,达成一个统一约定。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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