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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排放权会计计量理论及政策选择

时间:2018-07-02 15:21来源: 未知作者:周申蓓 周倩 刘朋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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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权交易作为我国完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发展绿色经济的必经之路,一直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从2013 年起, 我国陆续在北京、上海等地展开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在实务方面取得了一定经验。然而,由于在会计确认和计量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我国的排放权交易会计政策始终处于空白状态, 企业排放行为无法准确反映到其经营成果中,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资源配置作用难以充分发挥。本文以排放权会计计量属性作为研究对象,分析我国排放权相关历史沿革及主要分歧,尝试为不同市场条件下的排放权选择合适的会计计量属性。
我国企业排放权的历史沿革和分歧
我国企业排放权的发展历史可分为四个阶段,如图1 所示:(1)排污收费阶段。碳排放权制度出现前,我国对企业排放行为采取单一的排污收费制度。该制度的缺点非常明显,不仅导致实际收费远低于治污成本,而且缺乏完善体制保证排污费足额征收,同时无法控制社会排污总量。(2)排放交易准备阶段。20 世纪80 年代末, 从“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在第三次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被提出到2012 年,我国企业排放权交易政策处于准备阶段。在此期间,排污许可证被赋予“可交易”和“行政控制” 等特性,相关注册制度、交易体系和总量控制的设计工作陆续展开,包括环境经济政策试点项目、小范围交易及资源环境交易所建设等内容。(3)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阶段。2013 年起,深圳、上海等7 地先后开启交易市场试点,同时兼顾了国外经验和试点地区的实际情况, 并将污水排放等纳入交易内容,在覆盖范围、配额结构等方面各有特点。在经过了3—4 个履约周期的交易实践后,试点工作为后期建设全国市场提供了实践经验。(4) 全国统一交易市场阶段。2015 年, 国家发改委提交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送审稿)》,2017 年12 月19 日, 全国碳交易市场正式启动,碳排放体系建设加速推进。此外,构建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也作为自然资源领域的工作重点之一。目前,我国侧重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对于污水等排放权探索力度相对较弱,未来将在成熟的碳排放交易体系中纳入针对不同自然要素的排放权,构建全国范围统一的排放权交易市场。排放权交易市场以“谁污染谁承担”为原则,将排放成本和排放权明确归属于特定企业,导致了社会整体污染成本和利益的重新分配。为满足各企业间的横向比较以及各产权主体的普遍认同感,体现排放权的真实价值,有学者主张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排放权。然而,受到市场条件和测量技术的限制,公允价值的估计存在利润操纵可能。也有学者认为从可靠性和操作便捷性考虑, 应该采用“历史成本计量”。采用何种方式计量排放权, 成为政府政策和企业实践中的最大分歧。
企业排放权会计计量的政策过程
企业排放权会计计量理论基础
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其赖以存在的必要和充分条件。其一,排放权交易市场存在的必要性在于“环境容量稀缺性”。当环境自我净化速度与人类排放速度失衡时, 就会导致生态环境资源在时空分布上出现不同程度的稀缺。为了保护有限的环境容量,人类必须细化控制某一地区范围内单位时间各种排放量的上限,以使得排放总量不超过环境最高可负荷量。自此,当生态和环境资源日趋稀缺时,市场调节就成为政策选项之一。其二,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的充分性体现在产权制度中。自然环境归集体所有,消费过程中无竞争性和无排他性决定排放权成为典型的“公共品”,具有典型的公共产权特征。排放权的产权主体缺位,导致企业超额使用自然资源却不必支付额外费用,势必会造成资源滥用和环境破坏。产权制度利用法律法规明确产权的所属主体,借助价格机制引导主体参与市场交易,将稀缺的产权配置给成本最低或效率最高的主体。排放权交易市场在上述必要和充分条件下,才能以市场配置方式优化排放结构和提高排放效率。
排放权及其交易制度孕育出企业的排放权。依附于自然资源的排放权,其交易成本高且流动性复杂。有学者提出可以基于产权的可分割性,将环境资源资产抽象成价值形态的环境资源资产产权,以产权交易形式实现资源性资产的流动。政府通过立法或行政手段明确权利的具体归属和额度,利用技术手段界定清晰的“排放权”, 在此基础上允许该权利“财权”在企业等主体手中自由流转。无论排放权界定给哪一方,都可以利用市场手段协商减少污染物排放所带来的外部性问题,弥补政府投入和监管能力的不足,提升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的效果。
企业排放权会计计量政策过程分析
企业排放权会计计量的政策过程,依赖于社会资源环境压力大小和产权制度健全程度,需要经过一个特定的发展阶段。
在排放交易市场试点之初,为避免企业经营环境大幅波动,初始配额往往大于或等于企业的实际排放量, 企业的排放成本维持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如图2 所示, 建立初期,自然环境容量总消耗量Q1 较小,且政府在市场的投放量充足,故超排处罚C 罚金 较轻,同时社会对于企业污染行为约束较小,C 商誉损失和C诉讼成本较少甚至可以忽略;相反,作为基于政府意愿产生的强制性市场,排放权市场定价P 高且交易频率低,管理制度以及测量技术等辅助手段缺乏导致C财偏高,导致直接排放成本C直远低于外购排放权成本C 外购 。在此情况下,构建排放权市场是试点过程的首要目的,政府通过企业象征性购买排放权去测试行业压力。企业实际交易价格往往以排放权形成成本为上限,故此时主要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企业排放权会计计量属性分析
当自然环境可用容量缩小到不可容忍的地步,政府对超额排放采取的行政手段就愈发强硬,导致C 罚金 上升。另一方面,对环境保护意识普遍提高,社会对于企业污染行为容忍度下降,企业直接排放行为引起的商誉损失和社会诉讼成本都会增加,导致企业的C 直 加速上升。市场对排放权的总供给量虽会随着自然环境容量的消耗有所减少,引起市价提升,但该提升速度应该比法治环境下直接排放成本的上升速度慢。随着市场发展,排放技术水平、市场交易和其他辅助手段逐步成熟,导致C 财 降低,那么单位直接排放成本曲线和购买排放权成本曲线之间必然会存在相交点——“有效需求点”。在该点, 企业直接排放成本同外购排放权的成本相等,对应的自然环境容量总消耗量在Q0 位置。此后,自然环境容量总消耗量不断扩大至Q2,企业直接排放成本C 直’将高于外购排放权成本C 购’。作为理性经济人的企业会选择市场外购的方式补足超额排放量,而政府为了响应整体环境容量紧缺的压力会将市场排放权供给量控制在企业实际需求量之下,由此使排放权的市场价格超过排放权形成成本。此时, 若企业以成本核算方法进行排放权的会计处理,已经不能反映其稀缺价值。
因此,在自然环境容量总消耗到达有效需求Q0 后,排放权市场才能自发形成可视为公允价值的市场价格,并真正发挥价格的排放权配置作用。如图3 所示,依据供求关系原理,当制度环境不变时,排放权的供给量同市场价格呈正向关系S, 需求量则与市价成反向关系d,并能够形成均衡价格P0 。在价格调节过程中,排放权能够合理配置并使其利用效率更高。

伴随着持续的资源环境压力,政府为进一步控制企业的排放行为必然会降低排放权的市场总供给量,供给曲线由此向左平移到d’的位置。同时,由于政府加大控制,缩减企业的初始配额,企业为维持一定的生产规模, 并需要通过市场交易获得更多的排放权,导致市场需求量上升,需求曲线向右平移到S’。新的供需曲线又会形成新的交点,产生新的均衡价格P0’,且置于原均衡价格的上方,如图3 所示。
如上,排放权市场建立初期,市场的供应量往往高于需求量,难以依靠市场自发能力形成均衡价格P0,此时排放权的市场价格往往趋向排放权的实际成本,且此时市场公允价值难以完整获得,故企业一般选择以历史成本计量排放权。当市场逐渐成熟,供求双方形成均衡价格时,若仍旧以低于均衡价格的成本作为计量属性, 将无法反映排放权的价值,会造成低排放效率的企业过度依赖市场获取排放量渠道,而高排放效率的企业丧失技术投入的激励。若以市场均衡价格作为排放权的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可以推动企业投入排放技术的研发。如此循环往复,未来的排放权市场交易价格、排放总量、排放技术进步将形成一个动态均衡关系。
当前政策路径选择及建议
综上所述,应依据我国自然环境容量和排放权市场发展程度, 综合考虑企业排放权的会计计量政策。在排放权交易市场初期,自然环境容量总消耗量尚未到达有效需求点时,获取公允价值的市场及测量条件还不充足,市场价格一般依靠政府定价且以排放权成本为上限,此时,企业主要以历史成本计量排放权即可;当交易市场发展成熟,自然企业的排放量超过警戒水平威胁生态和环境安全时,政府应确定低于警戒水平的社会总排放量,在此基础上推动排放权市场交易,并出台相应会计准则强制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排放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排放权的优化配置作用,推动企业加大排放技术投入。
事实上,我国对环境容量的总消耗已超过有效需求点,雾霾、酸雨等自然灾害都警示着企业的排放行为已经威胁自然环境的生态平衡。目前,我国尚未形成统一的排放权交易市场,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 市场进程推动缓慢,试点企业制度建设和会计计量流于形式,因此,分行业、分区域强制推进公允价值计量企业排放权,已成为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制度基础之一。只有尽快推进企业排放权的公允价值计量进程,将企业的排放行为与其经营成果紧密联系,才可能发挥排放权交易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有效作用。
【基金项目: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我国水资源反退化适应性管理模式研究”, 基金编号NO.12CGL068;经济合同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合同项目“宁夏水治理发展战略研究”, 合同编号2017H08SK289。】
(周申蓓系河海大学资源环境经济学博士生导师,水利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周倩、谢如心为河海大学研究生 ; 刘朋系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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