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秉承 服务产业、服务行业、服务企业,坚持正能量宣传,杜绝一切非法网络公关行为!
期刊杂志
所有栏目

环境政策发展趋势与走向

时间:2020-02-06 15:12来源: 未知作者:吴舜泽

字号:TT
    近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展较大, 并逐步融到政治、融到经济、融到文化、 融到社会,但是还没有内生和固化,将生 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 四个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
    主要体现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党政 同责,一岗双责”。最早的《环保法》虽然 也提出是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但是 条文位置比较靠后。新《环保法》把地方 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条款提前,把它的责 任人从环保部门扩充到其他地方的党委和 政府部门。特别是2015年《党政领导干部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第三条,第 一次规定地方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和资源 保护负总责,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
    目 前 从 思 想 理 念 上 解 决 了 一 个 问 题——环境保护也是发展,提供生态产品 也是发展的有机内涵。过去存在的问题是 一拨人搞发展,一拨人搞保护,搞发展的 人强,搞保护的人弱。十八大以来取得的 最大成绩,就是建立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的 大环保格局。这就是一个最大的转变。
    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了地方政 府的几项责任,最后加了一个责任,叫保 护环境。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明确了,保 护环境是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责。特别是习 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给了我们一个重大的 指导,融到了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它的理论内涵,就是发展内涵包括生态环保, 提供生态产品也是发展的有机内涵。

融入经济
    环境保护必然会影响黑色的GDP。环 保督察执法促进的供给侧改革,给良好的 企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空间,拉动了新的 经济增长。   
    从对财政收入影响来看。被关停、被 取缔的企业,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极少。 根据样本情况,2017年1—11月,实际上影 响了GDP财政收入大概347亿,同期发生了 营改增,去掉这些因素后,环保督察执法 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还是正效应,特别是把 前一阶段GDP作为因变量放进去之后,还 有一定正向促进作用。
    从大宗商品的价格来看。大宗商品价 格上涨,有全球因素,有金融因素,有本 身基础原材料上涨因素。环保的一些工作, 在多重因素影响之下产生了一定的叠加影 响,并不是“元凶”,更不是主要因素。
    从对行业影响来看。总的来说,环保 督察工作对企业利润总的影响微乎其微, 而且都在短期,将近12个月之后,基本上 全部变为正效益。

融入社会和文化
    政府、企业、社会共治的环境治理体 系是大方向。目前,无论是各有关部门还 是企业和地方,发自内心的文化自觉和主流价值观并没有形成。特别是要求别人比较严 格,要求自己践行的比较少,有意识无行动。

未来政策导向和建议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有以下几个政策导向:一是资源生态环境统筹 协调推进。二是多部门要协调联动。三是分区分 类、精细化,按单元精准施策。四是问题导向, 一抓到底,咬住问题不放,既抓宏观,又抓微 观,争取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特别是老百姓反映 强烈的问题。五是按区域、跨流域进行管理。六 是强化责任,特别是党委政府的责任。七是垂改 之后,各个层级生态环境机构之间,权责第一次 发生了变化。
    十八大以来,生态环保治理的力度非常之 大。最主要的经验是坚持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 想,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实现了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大环保格局,强化问题导向,全过程施策,把所有的问题抓紧抓牢, 这是最大的经验。
    生态环保本身在“五位一体”中的突破非常 大。生态环保融到政治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固化, 自发形成一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思想与行动 自觉,而不是被逼的。融到经济,需要处理好 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找到合理路径和操 作渠道。融到文化和社会特别重要,但是可以操 作的抓手少,如何让大家从一种意识、态度,变 为良好的行为,变为政府、企业、社会协商共治 的方式提升治理效能,这是我们需要做的重要工作。
    未来,需要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态文明 和文化等方面,重新构建生态文明和生态环保的 制度体系,要从单向突破到体系架构,制度要成 簇,政策要成链,发挥集成协同、协同增效的作 用,把制度优势变为治理效能。
    (本文根据作者在论坛上的发言整理而成,有删减)
(责任编辑:admin)
  •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中华环境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

    腾讯微博中华环境腾讯微博
  • 公众微信账号

    公众微信账号公众微信账号
标签:
分享到:

中华环境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原创或中华环境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华环境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授权转载,需注明“来源:中华环境网”。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华环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acef_jlg@163.com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