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王文硕济南报道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济南市将鼓励柴油黄标车“黄改绿”、引进新能源公交车列入为民办的18件实事中。
济南市将引导鼓励符合省、市规定要求的柴油黄标车换发“黄改绿”标志,通过给黄标车加装排气净化装置,使其颗粒物排放达到国Ⅲ以上标准的绿标水平,按绿标车进行管理。计划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柴油黄标车全部完成治理改造,同时做好“黄改绿”车辆补贴资金核发兑付工作。
补贴标准按照“黄改绿”改装价格,政府和车辆所有人各承担50%,其中政府承担部分不超过同时段、同车型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补贴时段标准执行日期以“黄改绿”治理改造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此外,济南市今年还计划采购400辆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公交车,车型包括纯电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空气混合动力车。
(责任编辑:huang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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