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淄博市环保局召开的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会议上,淄博7个区县与交界6地市12个区县,签订了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至此,与淄博交界的7地市13区县全部和淄博签订了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打通了边界执法的“最后一公里”。今后,环保部门将探索联合执法消除边界环境污染。
近年来,边界地区跨界污染多发,一直是环保部门面临的难题。为消除这一顽疾,从2014年起,淄博市与相邻区县探索跨界环境执法联动。今年春节前,济南市章丘市与周村区、泰安市新泰市与沂源县分别签订了此协议。3月10日,淄博市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沂源县、高青县,济南市章丘市,滨州市高新区、博兴县、邹平县、惠民县,东营市广饶县,潍坊市青州市、临朐县,莱芜市莱城区、钢城区,临沂市蒙阴县、沂水县,签订了18项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至此,淄博市所有与外地市接壤的区县都签订了此项协议。
根据《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如发生跨界污染、生态破坏或其他可能影响相邻市、县(市、区)环境的突发事件时,事发地环保部门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相邻市、县(市、区)环保部门。
边界联动执法是解决边界地区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举措。签订该协议,意味着建立起边界区域环境长效监管机制,可强化区县属地管理责任,建成相互间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平台。今后对边界地区的突出环境问题,可联合开展追踪溯源和交叉互查,对边界环境污染纠纷案件积极协商查处,对属地不清边界土小企业进行联合拆除、取缔,对危险废物异地倾倒案件积极配合对方调查取证等。
(责任编辑:huang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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