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意见》(日发〔2014〕1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日照市环保局制定2015年新型城镇化工作计划。
一是抓好工业废气整治。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5年)。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计划完成治理项目。
二是加强对重点河流断面的污染防治与监管。在全市推广实行“河长制”。在年度生态目标责任书中明确各区县重点河流断面及水质考核标准,每月开展监测,年底组织考核。
三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牵头有关部门推进黄标车“黄改绿”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加强环保检验机构监管,推动机动车污染减排。
四是积极推进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严格省级生态乡镇申报条件,对不具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申报乡镇实行“一票否决”。将生态创建任务纳入生态目标责任书,引导和激励各区县抓好生态乡镇创建工作。
(责任编辑:huang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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