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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防治扬尘污染八项治理措施出台

时间:2015-04-10 15:20来源: 淄博市环保局作者:孙延章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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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建立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4月17日起正式施行。
    《意见》具体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拆迁、施工扬尘、石料开采加工扬尘、物流园区和物料堆场扬尘、道路交通扬尘、工业企业扬尘、露天烧烤和餐饮业油烟、机动车尾气等8项治理防治内容。
    针对露天烧烤和餐饮业油烟污染,实施意见要求淄博城区及周边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都要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禁止在城市市区露天烧烤食品。组织餐饮油烟污染防治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彻底解决油烟污染和扰民问题。
    针对机动车排气,将落实黄标车禁行制度,禁行区主要路口设置黄标车禁行标识,强化对黄标车禁行区域的管控,及时查处黄标车和高排放车辆违反规定进入限行禁行区域的违规行为,对闯禁黄标车高污染高排放车辆实施严格处罚。同时,做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和“黄改绿”工作。
    此外,全市建成区内的油库、油罐车、加油站要完成三级治理。污染物排放要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依法责令停产治理。同时,加强车用燃料生产、销售的监管,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车用燃料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huang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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