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在《菏泽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实施四个月后,菏泽市环保部门发放了首笔举报奖金200元。一名群众电话实名举报菏泽高新区万福办事处一家无名小制浆加工点,经环保部门查实,该加工点属于“土小企业”。
菏泽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启动有奖举报办理程序,并严格落实保密制度。菏泽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组织执法人员会同万福办事处有关人员进行突击检查,在万福办事处曹庄村查处一家以废纸为原料做纸浆然后压成纸浆板的小加工点。目前,该加工点已被拆除,环保部门向举报人兑现了奖励。
为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菏泽市出台了《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并于今年1月起实施。举报人应当提供环境违法企业或个人的名称、详细地址以及基本违法事实等信息,尽量提供影像资料,并表明是否有奖举报。有奖举报为实名举报,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经举报受理部门调查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的,给予举报人最低200元、最高20000元奖励。举报人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60日内,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举报受理部门领取奖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huang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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