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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省级重点保护湿地达20处 将建生态补偿机制

时间:2015-02-11 15:19来源: 牡丹晚报作者: 陈 力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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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获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全省湿地公园保护计划,菏泽市共有20处湿地列入省级重点湿地保护工程,今后将采取抢救性保护、修复与治理、污染控制等人工适度干预措施进行重点保护。

    这20处湿地包括10处湿地公园和10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10处湿地公园包括: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万福河省级湿地公园,鄄城雷泽湖湿地公园,东明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庄子湖省级湿地公园,单县黄河故道湿地自然保护区、浮龙湖国家湿地公园、东舜河省级湿地公园,曹县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定陶县菏曹运河湿地公园。

    10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包括:牡丹区赵王河、安兴河、沙土镇生态湿地,定陶县新河湿地,单县东沟河湿地,成武县文亭湖北区,巨野县老洙水河湿地,郓城县宋金河湿地,东明县五里河湿地,曹县四季河湿地。

    根据保护计划,我市将实行多元投入,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把湿地保护管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综合运用财政、税收和市场手段,协调湿地生态系统利益关系,形成奖优罚劣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记者 陈 力)
(责任编辑:huang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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