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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再次反映菏泽一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经查 环评手续齐全 治污设施运行正常

时间:2015-07-15 09:49来源: 中国环境报作者:admin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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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近日对反映山东洪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信访件(1874号)进行了研究,并再次与山东省环保厅进行了电话核实。此前,环境监察局已于今年3月转请山东省环保厅进行了调查处理。

    调查显示,此信访件中的企业位于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南化工园区,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9632.03万元,占地32610平方米。2009年,菏泽市环保局以菏环审〔2009〕203号文批复企业400t/a格列齐特节能改造项目环评报告书,2013年以菏环验〔2013〕0904号文予以验收;2014年以菏环审〔2014〕19号文批复企业年产2000吨a-乙酰基-r-丁内酯1200吨5-氯-2戊酮项目环评报告书,同年以菏环验〔2014〕0909号文予以验收。目前,上述两个项目未正常生产。企业年产300吨叶酸项目属于技改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今年2月25日由菏泽市环保局以菏环审〔2015〕11号文批复。

    关于企业环评手续履行的问题,根据菏泽市环保局的调查,企业400t/a格列齐特节能改造项目、年产2000吨a-乙酰基-r-丁内酯1200吨5-氯-2戊酮项目,环评手续齐全且已取得环评验收。年产300吨叶酸项目于2014年12月28日、2015年1月28日分别在东明县环保局网站两次公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菏泽市环保局批复。

    关于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排污问题,在废水治理设施运行方面,企业污水处理能力为1500t/d,废水经处理后排入东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总排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测系统,与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联网,实行24小时监控。2014年3月,菏泽市环保局根据《山东省污水排放口信息公开技术规范》要求,对企业总排口的观察通道、采样标识、排污标识等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对群众开辟了绿色通道,保证任何人任何时间都能实时看到企业的治污情况及外排水质变化情况。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正常,无废水直接排放。

    在异味治理方面,企业对污水处理站恶臭产生单元如调节池、厌氧生物反应池、好氧生物反应池、污泥浓缩池等进行表面密封,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之后通过吸收、生物滤体除臭系统净化处理。

    在当地环境监管方面,建设期间,菏泽市环保局每季度至少对企业现场检查一次。试生产期间,东明县环保局每月到现场检查2~3次,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表。对发现的环境问题记录在案,立即对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存在的问题。在日常监管上,菏泽市环保局及东明县环保局对企业进行不定期现场检查,东明县环保监测部门对企业不定期抽样监测,开展突查、夜查环保专项行动。

    鉴于两次信访内容趋同,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建议不再对信访件进行转办,并责成山东省环保厅进一步督办落实,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严格落实环评管理要求,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环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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