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瑞昌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工作力度,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不法排污行为,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该市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督办限期治理项目2个,依法取缔、关闭违法企业1家,停产整治企业9家,行政处罚企业9家。加强环境监管。加大日常监察和不定期现场检查力度,对一般污染源做到每季监察一次,重点污染源每月监察一次,同时加大对重污染行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转情况的检查,做到“一源一档”。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贮存场所、转移计划备案、转移联单制度执行情况、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在督促企业安装自动监控系统的同时,加强对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的例行巡检,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联网率达到100%,运转率达90%,有效数据传输率达85%;将环境执法信息纳入银行诚信管理系统,限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污染严重企业的发展、生产与经营。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全面完成年度排污费征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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