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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时间:2014-08-15 15:03来源: 中国环境报作者:刘立平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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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把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8月12日,省人大召开动员会议,要求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关键环节,不断增强执法检查的监督实效。
  据了解,当前湖南省大气污染问题仍较突出,特别是长株潭地区大气复合型污染加剧,长沙、株洲、湘潭3市今年上半年空气质量总体达标天数比例仅为54.5%,超标天数占45.5%。
  会议指出,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省人民政府及其13个部门,重点抽查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张家界、娄底7个市(州),重点检查6个方面内容:一是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监测报告等情况;三是全省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的工作情况;四是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清洁能源利用的情况;五是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情况;六是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建议以及湖南省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建议。
  据介绍,从8月中旬至10月中旬,为自查和重点抽查阶段。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集中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从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为情况综合和审议阶段。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会议强调,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责任编辑:s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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